Sichenzia Ross Ference LLP 意识到法律中的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追求网络无障碍诉讼。此类诉讼涉及指控企业网站违反《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或类似地方法规而拒绝访问有残疾(例如失明或耳聋)的消费者的诉讼。
2018 年,联邦政府提起的此类性质的诉讼数量猛增至 2,285 件,高于前一年的 815 件,而 2019 年,Web Accessibility 诉讼比上年同期的六个月期间增加了 51.%。
最近的案件认为,网站是 ADA 意义上的公共场所,这意味着原告律师协会可以自由地对几乎所有拥有网站的企业提起此类诉讼,而且确实如此。
使这些案例的威胁更加复杂的是,目前没有立法直接规定网站可访问性的技术要求。因此,面对这些案件,法院通常会参考万维网联盟 (W3C) 于 1999 年首次制定的 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 (WCAG) 寻求指导。事实上,在 2017 年,佛罗里达州和纽约州的联邦法院认为,不符合 WCAG 准则的商业网站可能违反 ADA 的第三章。
这些案件通常没有什么价值。众所周知,原告的律师通过代表这些网站的所谓“消费者”提起琐碎的诉讼来将这些诉讼武器化,而事实上,这些律师或其客户只是在网上寻找毫无戒心的企业,其网站可能违反 ADA 或本地法律。
不幸的是,这些诉讼对企业的影响是真实的。面对诉讼或诉讼威胁,企业面临着霍布森家族的选择,要么花费资源进行辩护,要么解决辩护成本。即使这些企业此后更新了他们的网站以符合 WCAG 的规定并且有理由将这些诉讼视为没有实际意义,原告也可以利用动议实践和其他辩护费用作为“赎金”,迫使这些企业至少解决名义金额。
因此,企业应保留专家帮助以确保其网站符合最新版本的 WCAG,并继续更新其网站,以减轻其遭受 Web 无障碍诉讼的风险。
[satbox id=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