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Atalese 诉 U.S. Legal Servs.集团案件
2014 年 12 月 4 日在 Atalese 诉 U.S. Legal Servs.集团的案件中,新泽西州最高法院最近使用的仲裁条款无法执行,该条款的规定未包含对消费者在法庭上提起诉讼权利的明确放弃。法院认为,为了让仲裁条款可执行,它必须明确清楚地通知消费者他们会放弃在法庭上寻求救济的权利。建议考虑选择(或已经选择)与新泽西州消费者进行仲裁的律师事务所使用包含明确放弃在法庭上提起诉讼的仲裁条款。此外,因为其他法院之后可能采用 Atalese 法院的理由,我们建议客户考虑在其仲裁条款中包含此类信息披露语言。
Atalese 仲裁条款
Atalese 争议中的仲裁条款规定:
仲裁:如果本协议相关或本协议相关任何服务的任何执行相关的客户和[公司]之间出现任何索赔或争议,索赔或争议应在任何一方将申请送达另一方后提交至有约束力的仲裁。双方应就单独仲裁达成一致意见以便解决争议。这个问题可由司法仲裁调解服务部(Judicial Arbitration Mediation Service)或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进行仲裁,根据双方一致同意决定或由提出索赔的一方选择。仲裁应在客户所在县或距离最近的都会郡举行。仲裁的所有决定都是最终决定,可在录入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判决。仲裁的执行应受到仲裁服务当时规则的约束。仲裁费用(不包括律师费)将由双方平分或根据仲裁员裁定由败诉方承担(原文如此)。双方应承担他们各自的律师费。
Atalese 法院认为此仲裁条款无法执行,因为它不包含清晰明确的无歧义的放弃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Atalese 的法院拒绝执行上述仲裁条款,因为它没有“明确无误地”确定各方理解并一致同意“在为唯一补救措施选择仲裁时,他们放弃他们存在已久的提起诉讼的权利”。法院指出,根据仲裁性质,仲裁包含放弃诉讼权利,但“任何一个市民成员可能不知道——在没有任何解释性意见的情况下——仲裁就是让其索赔在法庭得到审理的权利的替代品。” 尽管 Atalese 法院认识到,不存在任何必需的“魔法文字”来让仲裁条款变得可执行,“但该条款,至少通过一些通常的足够广泛方式,必须解释原告放弃在法庭上索赔的权利或要求陪审团审判争议的权利。”无论使用多么具体的文字,该条款必须“明确无误地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仲裁纠纷而非在法庭上解决纠纷。”
在提供进一步指导时,法院指出其他仲裁条款中使用的披露语言已经过下级法院测试和维护,其中包括:
- 说明原告已经同意“放弃[她的]陪审团审判权利”以及“所有与[她的]工作有关的纠纷应由仲裁人员决定”的仲裁条款;
- 表明“通过同意仲裁,双方理解并同意他们放弃维护其他可用的解决程序例如法院提起诉讼或行政诉讼以解决其纠纷的权利”的条款;以及
- 说明“作为在法庭上提起诉讼的代替方案,我们各方同意仅通过仲裁解决纠纷(部分小额索赔除外)。仲裁规则各有不同。不存在法官或陪审团,审查有限,但仲裁人员可以授予相同的赔偿和救助,且必须授予法庭会给出的相同的协议中规定的限制”的文字。
这些规定的共同点是明确且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消费者他们正在放弃在法庭上起诉以及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鉴于 Atalese 持有的观点,我们建议事务所审查并重新评估他们的仲裁条款,以便确定他们清楚无误且明确地披露客户正在放弃他们提起法庭诉讼的权利和/或正在放弃他们获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此备忘录中的信息仅用于一般情况下教育目的,不应作为具体的法律意见被采纳。